本報安康訊(記者 陳思存 實習生張雨竹)安康一宗國有建設用地雖然還在“招拍掛”,但已被開發樓盤並對外銷售,這件事本報此前報道後,昨日記者獲悉,此塊土地證在招拍掛前就已經貸款抵押給銀行。
  今年5月,安康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分局以掛牌方式出讓高新區羅家梁村的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雖然還在“招拍掛”(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出讓國有土地),但安康市華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該宗土地上開發的樓盤5棟樓都已蓋到地上3層。安康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分局局長趙金山表示,該公司未經批准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屬違法行為,已被罰款96萬元並責令停工。5月26日,一競買人以4762萬元競得該宗土地使用權。
  針對土地上有地面附著物的問題,趙金山稱,該宗土地原來的綜合用地土地證已經辦了,還剩餘42年,地上房屋等建築物的評估由競得者與產權人協商。據知情人士透露,此塊土地證在招拍掛前就已貸款抵押給銀行。對此,趙金山稱,華廈公司原土地證的確抵押給了銀行2015年到期,此次掛牌出讓該宗地已取得銀行方面的同意,目前土地產權人還未轉移,銀行的貸款無風險。  (原標題:掛牌土地此前已被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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